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

過半的人上網為樂趣與打發時間

某研究顯示, 
18歲以上的成人中,
過半的人上網為樂趣與打發時間,
從2000年的29%上升到2011的58%,
越年輕的比例越高,
18到29歲的比例超過80%,(2000年為47%)
這應該很合理. XD
一方面是人性,
一方面網路相關業者為了吸引你,
當然要提供更多樂趣啊.
  
過半的人上網為樂趣與打發時間(Marketing Land: Internet As Cure For Boredom: Survey Finds More Than Half Go Online For Fun & To Kill Tim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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